绩溪推行国土资源动态分级巡查制
为积极探索“全员执法、全程监督、全面覆盖”的执法有新路子,及时防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绩溪县国土资源局从今年起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国土资源动态分级巡查制。
该局将全县分为三级巡查区域。一级巡查区域为县城规划区、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华龙生态大道、S215、S217线省道两侧,城乡结合部;二级巡查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乡村结合部,以及部分乡镇重要矿产资源预留区、蕴藏区和开采区;三级巡查区域为一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该局建立起“执法大队、中心所、村信息员”三级巡查和国土资源系统全体人员参加的执法网络。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对一级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每10天不少于一次,二、三级巡查区域不定期随机巡查。各中心所负责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业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巡查,做到一级巡查区域每周一次,二级巡查区域每10天不少于一次,三级区域每15天巡查不少于一次。村信息员对本村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一旦发现违法情况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中心所。局各股室与执法监察大队加强联系和协作,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审批前,听取执法监察大队意见,发现申请事项存在违规行为的,移交执法监察大队处理。
为确保动态分级巡查效果,该局制定了严格考核办法。执法大队对一级巡查区域负主要责任,对因指导督促不力造成各所辖区内发生违法占地的承担连带责任。各中心所如全年有一起既成事实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而事先没有下达停建通知书予以制止的,目标考核“一票否决”。村信息员不按规定巡查或巡查无记录、台账,酌情扣减补贴,每发生一起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的,扣除当季补贴,年终取消奖励,发现两起以上的次年不再聘用。其它股室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发现一起扣除50%年终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