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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致力发展高效农业

绩溪致力发展高效农业

绩溪县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发展高效农业。该县对研发粮食、茶叶、山核桃、蔬菜等农业机械的,经省级以上权威机构认定,给予研发单位不低于研发投入30%予以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3万元。
对当年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命名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比照工业企业优惠政策执行。
 
  对企业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国内外农产品博览会、展示展销会,给予参展单位50%摊位费补助;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给予2万元奖励;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产的农产品以自身名义注册商标的一次性奖励0.2万元。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宣城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和单位给予20万元、5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GAP(良好操作规范)认证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通过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省、市和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被列入国家、省、市级产业特色村,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新建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和提供统一服务且成效显著的,给予命名表彰。对获得省级、市级、县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命名的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2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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