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通话资费下调多方共赢
2月28日,信息产业部及国家发改委下发文件,要求调整后的漫游通话费不迟于2008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而此前,许多省市的移动运营商都将最迟时间定为5月1日。从1月中下旬举行“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听证会,到要求新资费早日实施,这是“藏富于民”理念的胜利,是让百姓早日得到实惠的民生举措。
手机资费,涉及国家、通信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利益。收取高资费,移动运营商收益好,相应地国家税收会增加,而消费者就会多支付“真金白银”。而从整体来看,手机资费只不过是一场“零和”游戏,若通信企业得到“暴利”,这不过是从国内消费者“口袋”里掏走了更多的钱。
一直以来,在“大河与小河”关系中,通信企业及有关部门过于强调“大河无水小河干”,强调“为了国家的税收”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将国家财富的积累摆放在更突出的位置。而殊不知,通信企业将低成本的漫游费卖出了“天价”,破坏的是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让消费者怨声不断,最终会损害整个行业。
“大河无水小河干”是事实,“小河有水大河满”也是事实。“藏富于民”,百姓花起钱来会更灵活,手中的钱或去投资或去购买其它商品,从而享受国家整体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在这一次手机资费下降上,国家两部委站在消费者一边,消费者在与通信企业“搏弈”中占得优势,“藏富于民”理念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