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民生工程“扩容提标” “新农合”提高到每人90元
日前,绩溪民生工程按照省民生工程的要求,实现了全面“扩容提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2007年每人50元提高到每人90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补助由20元提高到40元,省财政补助标准由15元提高到30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由5元提高到10元,农民个人缴费10元。
农村低保实施扩面提标,低保线由人年均683元提高到860元,原纳入低保范围的低保对象补差标准由人年均380元提高到437元,人年均增加57元。2008年新纳入的低保对象补差标准为177元。
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8年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范围由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扩大至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