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重声明】本人就是“本案受害人”!本人对adnetunion.com/hangzhou_oushang/index.html上所有标注“【原创】欧 尚受害人”的文章负有100%责任,我对我所写的每一个字负责!同时,本人打算在3.15来临之际将通过法律诉讼方式对欧尚正式提起诉讼!!
本受害人: 刘先生 男,39岁 QQ378388945 电话057187870234 电邮
hangzhououshang@gmail.com
该事件最新进展跟踪报道:
1. 20080217 周日 电话杭州欧尚总机0571-88296888要求与欧尚上层领导通话,被告知周日休假,未果。
2. 20080218 周一 中午再次致电总机,接通后服务员简单询问事由后说:
“请找客户服务部。” 我说服务部都是小姐不管事的;
“你找保安吧,归他管." 我说:找过了,没用;周六媒体都来过了,保安也不做主。
"你找店长吧。" 我说:更没用。事发当晚跟她耗了3小时。你们总经理呢?上层领导呢?
“我们是法国连锁。” 我说:好!把法国总部电话告诉我。
“找不到!没有他们的电话。我们这里店长最大。” 我说:每次找店长他/她总是有打不完的申请电话。
“反正我们这里店长最大,要么你找保安。我们这里没有经理,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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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尚停车场毁车盗窃案全程播放
2008.02.15晚18:40左右一家人从老家返回杭州,
回家途中经过杭州欧尚超市,车停欧尚免费露天停车场。
半个多小时后购物完毕,欲离开时发现:
右侧后排玻璃窗被完全毁坏,车内贵重物品- 手提电脑,数码相机,钱包(现金2000多)及证照等被盗,损失近1.5万元。 当即拨打110报案,并查114问欧尚投诉电话,还及时通知相关媒体《王春说法》《1818黄金眼》栏目求助。
下边看看各方反应及态度--
1. 警方110:
19:21分报案。19:35左右刑侦队到场,勘察现场提取指纹收集证据等。。。
警官刚刚抵达时说的两句话,我印象深刻 --
- a。“怎么又发案了?春节前刚刚发生过类似案件”
- b。“欧尚停车场的确不太安全--他们这里没什么监控的,给我们破案带来很大难度。”
2. 媒体 1818 及 王春说法:
19:25开始联系上述两家媒体,20:00前后均接到答复表示关注。
考虑了一下,该事件警方定性为刑事案件,故认为《王春说法》更为合适并约定次日一起找杭州欧尚高层理论。
3. 杭州欧尚:
19:22分 110报警完毕,即刻与欧尚方面联络告知停车场盗窃案件的发生,
并希望他们能排相关负责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令人震惊的 得到的答复是:
“本欧尚停车场属于免费提供的服务,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110警方到场勘察作案现场时,恳请警方联系欧尚,欧尚方面方才派出2位保安人员到场。
后续发展 --
当晚,我去派出所做完笔录返回停车场,不见车场上有任何保安在场。
于是,带爱人一起去超市找相关负责人理论。找到保安部,负责人称不归其管。
又找到当班店长李女士,向其投诉“车停欧尚购物,车窗被毁财物被盗”事件,望店方妥善处理后事。
我知道当晚肯定解决不了,就提出唯一的要求“其他事情明日再议。今晚,我的车要停在你们欧尚请确保安全。”因为这样的车我开到哪里都不安全!
该店长始终不敢面对事实,不断推委搪塞,并时不时电话请示其上级领导。
称“如果欧尚有责任,那需要法庭的判决。判决书未出之前,欧尚无法处理任何问题!”
我说:好!你们既然是这样的态度,你一个小店长又不能作主,不为难你。
但我投诉的事情是客观存在的,你们处理投诉最起码得有个程序吧,不论问题解决否该有个笔录吧。
店长说没有。那我只能自己写个“投诉书”,写上事由经过及欧尚的暂时表态,最后一句是“该事件未决,明日再议”。写好请她签字。正当她打算签字时,那个保安负责人跟她打手势递眼色低声嘀咕几句,她就拒绝签字了。
(注意下边的动作)
她慢慢走向垃圾桶,把我写的投诉书窝成团,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
【原创】欧尚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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